第439章 血族很强?但我是华夏僵尸2 (第2/2页)
这双纤细修长的手指,轻轻转动,就把凶恶的吸血鬼脑袋拧了下去。
这是何等的强大,何等的美丽啊!
少女眼睛都看痴了。
今岁微一用力,把人拉起来。
那少女终于回过神来,一脸惊惧地说:“姐,姐姐,吸血鬼,这里真的有吸血鬼!”
看样子,少女对吸血鬼的事并不是一无所知。
少女抬手摸了摸刚刚被咬的脖子,立刻疼的倒吸一口凉气。
她白皙的脖颈上有两个被咬出来的血洞,伤口很深,还在往外渗血。
好在刚刚那只吸血鬼只是想把她当做食物,没想过要转化她。
把血止住,这少女还能活。
今岁:“去医院吧,你的伤口需要处理。”
少女连连摇头,咬牙道:“不能去医院,我,我要回家了,我妈妈会给我包扎伤口的。”
“姐姐,你快点离开这里。”
“你救了我,我很感谢你。”
“我知道姐姐你不是普通人。”
“但是艾兰西洲很危险,你一定要尽快离开!”
少女离开之前,还不断叮嘱今岁,“我们是最后接触那只吸血鬼的人,他的家族成员会根据气味找到我们的,我回去就要带着妈妈离开这里。”
“姐姐,你跟我们一起走吧!”
今岁笑了笑,婉拒了少女的邀请。
少女跌跌撞撞跑回家的时候,今岁也消失在原地。
刚刚今岁已经顺手抹除了少女身上被吸血鬼打上的标记。
这里的吸血鬼大多钟爱妙龄少女的血液,认为少女的血液才是最纯洁、美味、甘甜的。
十一吐槽:【刚刚那名少女,也算得上这座岛上的原住民了,祖辈是被血族抓上岛圈养起来的血奴。】
【后来登岛的人越来越多,血族食物充足,就开始挑食,瞧不上那些不新鲜的血奴。这些血奴就在这座岛上自行发展。因为每一个血奴都被打上标记,一旦离开他们的主人太远,主人会有所感应。】
【血奴逃跑被抓回来的下场很惨,那些血奴只能被困在这座岛上繁衍生息,源源不断为血族提供新鲜口感的血液。】
十一:【气死统了,我家宿主一口热乎的都没吃上,那群蝙蝠还挑三拣四。】
【宿主,那群蝙蝠在你的地盘上,还敢这么嚣张跋扈,他们简直没把你放在眼里!】
【走,咱们去教他们做人!】
今岁扶额,“其实你可以闭嘴的。”
今岁虽然成了僵尸,但她并没有进食的欲望。
可怜见的,僵尸的味觉跟人类不同。
她现在再吃人类的食物,都是味同嚼蜡。
美味的食物摆到今岁面前,但她看着香,吃起来却不香。
今岁心情都不美妙了。
她心情不好,而那群吸血鬼还在挑菜?
确实该给他们刻骨铭心的教训了!
今岁:“速战速决,直接报位置。”
【好嘞!】
……
今岁就像艾兰西洲上空飘散的一抹红烟。
红烟所过之处,只留下一堆黑灰。
这是今岁新学会的技能。
现在不用小二出手,今岁就能吞噬血族的能量,把对方吸成飞灰。
原主都能把米尔斯吸干。
今岁也可以废物利用一下,化血族的力量为己用。
于是今岁干脆运转青冥神功,配合心口处那仿佛能吸纳一切黑暗之力的黑石。
两项搭配,碰到血族就是快准狠,以最快的速度把血族吸成黑灰。
这样试验过几次,今岁已经能熟练应用。
又是几日过去。
艾兰西洲上的血族被肃清大半。
短短几天,死了一大半同类。
剩下的血族终于意识到不对劲。
这日。
艾兰西洲上所有的血族都收到一条通知——
米尔斯亲王邀请所有血族参与议会,地点就在卡西庄园。
议会主题当然是最近令血族人心惶惶的大屠杀事件。
夜晚的艾兰西洲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。
月光穿不破乌云的遮蔽。
坐落在艾兰西洲最高处的卡西庄园灯火如昼,金碧辉煌。
无数或美艳、或英俊的男男女女推杯换盏,言笑晏晏。
这其中,有不少吸血鬼的同伴离奇死亡,只留下一堆黑灰。
原本这些吸血鬼还十分恐慌,生怕下一个死亡的人会是自己。
这时候接到米尔斯亲王的邀请,他们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。
所有吸血鬼都来到了卡西庄园。
卡西庄园是米尔斯亲王的住处。
米尔斯亲王是如此的强大与神秘!
所有吸血鬼都坚信,米尔斯亲王无所不能!
只有待在卡西庄园,他们才觉得安心。
“无论杀害血族的凶手是谁,既然已经闹到米尔斯亲王这里,那凶手一定会被米尔斯亲王撕碎!”
米尔斯横空出世以来,便从无败绩。
这些吸血鬼对米尔斯崇拜、敬畏,还对米尔斯有着迷一样的自信!
终于,在万众瞩目中,身着白金燕尾服,俊朗又高大的米尔斯缓缓走下旋转楼梯。
大厅内的血族全部低下头,恭敬问好:“米尔斯亲王,很荣幸能收到您的邀请。”
米尔斯碧蓝色的眼眸扫视一圈,皱眉问:“整个艾兰西洲的血族,只剩下你们了?”
大厅内,管家核对着名单,恭恭敬敬回答:
“米尔斯亲王,艾兰西洲所有还活着的血族都准时到达卡西庄园了。”
米尔斯:“都是没用的废物!”
米尔斯并不在乎这些血族是死是活。
但他是带着任务来到艾兰西洲的。
完全掌控艾兰西洲,是为了方便他完成任务。
如今艾兰西洲发生了如此大的变故,米尔斯觉得十分愤怒。
仿佛有什么东西逃脱了他的掌控。
米尔斯心中隐隐有些不安。
但艾兰西洲就是预言所指的方向。
米尔斯绝不会轻易离开艾兰西洲。
米尔斯语气冰冷,示意道:“霍管家。”
卡西庄园的大管家连忙出列,拿出一沓资料宣读。
总而言之就是,每一名血族被杀之前,都有一个红裙女人在附近出现。
杀害血族的凶手,必定就是这个女人!
至于这个推测是否正确?
这不重要。
只要把可疑人员都杀了。
那问题自然就解决了。
米尔斯:“那个女人穿的是华夏古服,脚上还戴着一串铃铛,只要她一出现,你们必定能认出她。”
“我要你们找到她,抓住她!”
“一个女人,竟敢屠杀高贵的血族,我米尔斯要用她的鲜血洗刷这份耻辱!”